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和相应职业准入要求,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见习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并按职称管理权限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已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1)考核定职层级
初级职称认定:非公经济单位和县(市)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由具有评审权限的相应系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中级职称认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认定标准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大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毕业,见习1年期满后,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直接认定员级职称,见习1年期满后,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具备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可直接认定助理级职称;具备博士学位,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
(3)认定时间:以《云南省招工录用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上的记载时间为依据,计算履职年限并确定认定时间。
(4)我市正规院校毕业生职称资格认定实行网络申报认定,具体办理流程为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km.gov.cn),在“在线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人事人才”栏目中点击“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系统”,登陆后在系统中选择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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