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 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委、办、厅、 局、企事业单位: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 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 〔2020〕1 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分工 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牵头,负责考试工作监督管理,确定我省当年度参加高级经济 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的使用标准;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负责考务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向社会 发布考试时间安排、报名资格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信息。
二、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经济(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 名、考试、资格审核相关时间、地点以云南省人事考试院通知 安排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专业设置 (一)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经济基础》 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 《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
(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 个科目。
(三)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 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 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 10 个专业类别。
四、其他事项
(一)从 2020 年起,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 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实行考评结合。取得会计、统计、审 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 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加强宣传学习。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 方式,对《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 试实施办法》进行宣传学习,让广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和考试 管理机构掌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考试组织实 施过程中的相关要求,确保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序开 展。
(三)认真组织实施。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要加强考试考务 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大对各地人事考试考务机构的业务 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 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认真 做好考生报名考试相关咨询服务,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要求, 切实维护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联系人及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处 韩国华 63635255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代玉国 63601162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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