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努力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省委宣传部机关党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体会和下一步的贯彻打算作简要汇报。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创新发展的最新制度成果。《条例》印发后,省委宣传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和我省部署要求,抓紧抓实《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及时为部机关每一名党员配发了《条例》,部领导班子、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先后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务干部深度学、广大党员跟进学,在部机关营造了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深感条例的修订意义重大深远。
一是为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要求机关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二是充分体现了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部署要求。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摆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出位置。《条例》深入贯彻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指导思想、原则遵循、组织设置、基本职责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修订和完善。比如《条例》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可以说《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更好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突出了党的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调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同时《条例》增写了“党的政治建设”专章,强调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彰显政治属性。《条例》的这些规定,对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从制度保障上作了强化,具有深远意义。
四是有力激发了党务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育才造士,为国之本。”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离不开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强调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有计划地安排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这些规定对于保证机关党务工作力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中央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省委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省委宣传部将认真对标对表《条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推动部机关党的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持续深化《条例》学习贯彻。学习贯彻《条例》必须长抓不懈、常学常新、抓常抓长。我们将重点克服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对于《条例》学习浅尝辄止、懈怠松劲等问题。在前一段时间学条例、用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学深悟透、联系贯通上下功夫,坚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我省有关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常态化开展学习对照党章党规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把《条例》作为抓好机关党建的基本遵循,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针对机构改革后从政府部门转隶到部机关的少数党员、干部,对党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存在模糊认识的问题,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部机关彰显政治属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宣传思想工作是政治工作、宣传思想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我们将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贯穿融入到宣传思想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当好“三个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三是着力提升组织力。我们将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新的契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结合支部换届和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加强队伍建设,着力破解目前部机关少数党支部存在的组织设置不顺、活动形式单一、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推动部机关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我们将始终坚持机关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重点督促部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着力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四是建强用好党员队伍。针对部机关个别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等问题,我们将按照抓在经常、严在日常的思路,切实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我们将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引导每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结合“云南模范机关”建设,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持续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文明处室”“奋勇争先岗位标兵”评比活动,激励各支部和广大党员积极履职、有效发挥作用,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力量。
五是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我们将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断加强和改进部机关党的建设。部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做到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重点抓好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切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部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02学习贯彻《条例》 推进机关党建提质
省公安厅机关党委
2019年12月27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省公安厅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把《条例》作为深化机关治理、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努力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做表率。
一、党委带头,全覆盖抓实学习贯彻活动
厅党委以上率下,动员部署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同志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真正做到学懂、学深、学透。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内容,第一时间开展集中学习,动员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并提出学习贯彻意见。厅党委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书记自立标杆、率先垂范,通过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新旧条例对照学与联系实际学相结合等方式,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领会《条例》的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努力成为第一批带头学、真正懂、灵活用的专家能手,为各级领导干部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各级党组织层层深入学。省公安厅机关党委下发通知,提出学习贯彻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纳入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会议宣讲等方式,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同志运用人民日报、“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警党建”等载体及时学习、专题学习、多点学习,通过动漫宣讲、重点归纳、关键字解析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新内容,加深新理解,充分消化吸收。三是结合职责任务学。把学习贯彻《条例》同学习《党章》结合起来,同“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结合起来,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结合起来,同打造“四个铁一般”云南公安铁军结合起来,聚焦职责任务和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在深化学习中坚定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在贯彻落实中夯实基层战斗堡垒,推动学习贯彻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深学细研,深刻领会《条例》精神
《条例》是破解机关党建难题的重要党内法规,它把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具体化,既是党章相关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坚持依规管党的生动体现。通过学习贯彻《条例》,我们深刻认识到,要准确理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条例》第十二条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公安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是公安机关的根和魂,公安机关党建必须在提高政治能力,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上着力,在各种风险挑战中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涉及政治的一切大是大非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高度权威,坚决同各种违反重大政治原则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我们深刻感受到,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条例》第十三条指出:“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对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深化消化转化上见成效,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真理的力量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我们深刻领会到,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条例》提出“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作为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要深刻理解新《条例》对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一定要用“主人翁”的精神,坚持“勤”字领头,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始终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掌握工作方法,善于巧干,坚持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在实践中磨炼意志、提高能力、积累经验,切实肩负起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
三、围绕中心,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刀刃向内查找问题短板,真刀真枪抓实整改,确保把《条例》落实落细。一要抓好制度完善。十八大以来,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机关党建工作规范性制度措施,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了促进作用。随着新《条例》的出台,赋予厅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新职能,规定了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的具体要求,目前我们配套的制度措施还不完善,必须对照《条例》规定,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尽快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制度,特别是要根据《条例》,结合厅机关实际,尽快研究建立健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运行规则,制定履行职责的具体办法,再造工作流程,拟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职责权限、工作要求、办事流程,为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机关治理提供制度机制保障,确保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二要抓好贯彻落实。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必须聚焦党建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动真碰硬抓实整改,着力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解决好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这些年,从厅党委到机关党委,都把“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作为抓机关党建的鲜明导向,着力强化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但实际工作中,机关党委谋划工作能力不强,机关基层党组织认识不到位,把机关党建等同于务虚工作,没有真正把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作为推进其他工作的关键点,缺乏党建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的宏观统筹,“台账党建”、“内勤党建”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把党务干部单纯地当成了机关党建形式上的“责任人”,而党组织书记成了“过路人”,造成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脱节,“一岗双责”缺位。结合新《条例》,我们将把突破旧的思维模式作为出发点,在抓好建章立制、顶层设计,注重党内法规与业务工作制度衔接的基础上,加强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培训,通过思想观念上转变,从制度层面加快推动融合进度,确保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快速融合和深度推进,把机关党的建设与岗位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加强典型引导,选树多层面的身边典型,积极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成为推动党建与公安业务工作融合的主体,确保自觉投身跨越发展的大局之中。三是抓好督查检查。《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强督查才有强落实。回顾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与考核检查不到位有很大关系,要抓住新《条例》实施这一契机,督促机关党建各级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来破解难题,把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灵活运用现场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认真总结推广贯彻落实《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把《条例》贯彻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创建“云南模范机关”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一系列组织生活制度,把制度贯彻到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中,履行基层党组织职责,把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把中心任务中的难点问题作为基层党建的嵌入点、融入点,形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的合力。特别是用好《条例》所明确的党组(党委)职责,在《条例》实施细则未明确前,不能被动等靠,而要积极的主动的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干出成绩,创出经验,争得上级党委指导与支持,接受上级党委的监督、检查与问责,使机关党建工作具有良好的领导环境和突出业绩,起好引领作用。
《条例》的出台是机关党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机关党的建设的最新的党内法规,省公安厅党委把落实《条例》作为今后抓好党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深入查找不足和短板,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以扎实的工作态度、创新的工作措施、灵活的工作方法,实现以党的高质量建设推进公安工作跨越发展的目标。
03深入学习理解 准确把握运用
扎实抓好《条例》贯彻执行
省人社厅机关党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和打算作简要汇报。
一、前期学习贯彻情况
新修订的《条例》颁布以来,省人社厅党组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榆坚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段时间来,我们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认真进行了学习宣传。一是召开厅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今年年初,我们组织召开厅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将《条例》精神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对《条例》的贯彻提出了思路和打算。二是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厅党组理论中心组今年的第一次集中学习,就把《条例》列入专题,党组书记杨榆坚同志对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强调,厅党组成员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厅党组书记作了专题辅导。按照工委要求,厅党组书记杨榆坚同志为全厅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了专题辅导,就《条例》的意义、精神实质、把握重点、贯彻要求等作了全面阐释。四是机关党委组织了专题学习研究。对《条例》进行了逐条学习,并对照《条例》要求,认真分析了厅机关党建工作现状,进一步找准了贯彻落实《条例》的着力点。五是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了《条例》学习。机关党委专门下发通知提出要求,全厅各基层党组织于2月上旬,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总的看,通过前期学习,全厅上下深化了对《条例》的认识,增强了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主动性,形成了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
二、学习的收获体会
新修订的《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吸收近年来机关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我们做好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我们感到,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省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在学习贯彻《条例》上,省直机关必须走在前、做表率,把握关键、突出重点。一是抓机关党建必须更加突出政治统领。《条例》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篇,作出一系列规定。学习贯彻《条例》,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机关的定位,牢牢扛起政治建设的责任,把政治建设贯穿始终。二是抓机关党建必须更加突出组织建设。《条例》围绕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基本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学习贯彻《条例》,必须夯实基层组织体系建设这个基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抓机关党建必须更加突出党员教育监管。《条例》对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功能作出了明确规定。学习贯彻《条例》,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关键少数”严起,从政治言行严起,始终把党员置于党组织的监管之中。四是抓机关党建必须更加突出主体责任。《条例》对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学习贯彻《条例》,必须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五是抓机关党建必须更加突出结合融合。《条例》明确要求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学习贯彻《条例》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主业双推进,做到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切实解决好“两张皮”问题。
三、深入学习贯彻的思考
厅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我们抓党建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和机关的充分肯定。但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特别是对照《条例》的新要求,感到有些问题更加明显。一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方面,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在组织建设方面,少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三是在党员教育管理上,还有宽松软的现象,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跟进不够,少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四是党建与业务结合不够紧,“两张皮”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的部署,紧紧围绕《条例》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持续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利用人社知识大讲堂,开展一次《条例》专题宣讲;安排基层党组织书记围绕《条例》精神在本单位上一次党课;结合《条例》要求,机关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一次党建形势分析;下半年,适时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二是着力强化政治建设。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读书班;部署开展一次“学先辈精神,铸忠诚品格”特别党日活动;全面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围绕“学《条例》抓支部、学标准抓执行、学规范抓巩固”举办一期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达标创建;深入推进“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学习身边榜样活动,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四是着力强化党员教育监管。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每月评选“党员之星”;在窗口单位设立“党员先锋岗”;定期讲评党员践诺情况,进一步把管理监督贯穿到组织生活之中、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五是着力建强工作队伍。注重选优配强、岗位交流和责任考核,不断优化党务工作队伍结构,提升能力素质,切实让党务工作岗位成为既成就事业又成就人才的平台。六是着力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厅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坚持表扬先进约谈后进;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巡察和双随机检查;组织述职评议考核;抓好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真正压实抓党建的主体责任。
04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 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前期学习贯彻情况
2020年1月21日,厅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条例》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3月13日,我们作为省直单位代表参加省委组织部贯彻机关、国企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座谈会。3月17日,厅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座谈会精神,并对全厅基层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同时,厅党组已制定方案,将在今年第3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就《条例》进行专题研讨,并已把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列入《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全厅各级党组织也按照厅党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迅速兴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
二、初步学习体会
在国家治理结构中,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地位重要,肩负的责任重大,机关党的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性,对其他领域党建起着表率和风向标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特别是在去年召开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推动新形势下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在全党全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之时,党中央修订颁布《条例》,用制度发声,用制度立规,既呼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形势要求,又落实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任务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学习贯彻条例,应着力把握4方面的新要求:一是着力把握机关党建的总体要求。新修订《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等要求写入《条例》,并提出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5个方面的原则。我们应把新修订《条例》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原则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主线,全面领会、深刻把握,切实贯彻落实到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中。二是着力把握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要求。新修订《条例》增写了“党的政治建设”专章,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深化理论武装,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我们要牢固树立党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模范践行“两个维护”,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三是着力把握机关党建的重点任务。新修订《条例》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内容作出了全面规定,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抓好落实。特别是落实好机关基层组织设置和职责的新要求;落实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和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新要求;落实好推进机关基层党内民主与监督的新要求;落实好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经费保障的新要求。四是着力把握推进机关党建的责任要求。新修订《条例》完善了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厘清了省直机关工委、单位党组(党委)等的责任分工,规定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的工作程序。我们要加强同各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履行好推进机关党的建设的职责,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三、下步贯彻落实打算
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委工作要求和新修订《条例》精神,我们还存在很多短板和弱项:一是思想认识仍存在偏差,一些党组织书记还未真正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二是党员学习效果有待加强,部分党组织抓学习教育凭传统习惯、传统思路、传统经验办事,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载体、体制机制上缺乏探索创新精神。三是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基本程序不合规定,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不足,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还不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狠抓条例的贯彻落实,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一)着力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模范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交通运输工作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不断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效果,扎实开展党员和党务干部干部集中轮训,督促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武装和实践成果。
(二)着力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按照《条例》要求,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目标,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创建“云南模范机关”、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稳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持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着力解决发展党员和换届选举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加大对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基础要素的保障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引导和激励党员带头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真正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三)着力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制定下发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重点项目清单、年终考评清单,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向厅党组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结合行业内公路、路政、运政等不同领域和党委、总支、支部不同层级对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和党务部门抓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制定有针对性的考核评价指标。加大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比重,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存在严重问题且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着力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一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各种媒介、邀请专家学者等方式进行宣讲解读,使全厅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形成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规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把《条例》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相结合,纳入各级党委(总支)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对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本领。三是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执行《条例》情况列入党建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总结推广基层单位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向工委的汇报衔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条例》的贯彻执行。
05学深用好条例 强化责任落实 把省总工会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省总工会机关党委
根据安排,现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前期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新修订的《条例》颁布后,省总工会党组及时组织党组一班人进行了原文学习,对《条例》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有力更加深刻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党组要求机关党委组织组织所属各级党组织认真进行学习,强化了思想认识。3月13日,党组再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组织部“学习贯彻机关、国企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并要求机关党委牵头对照《条例》找差距,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机关党委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条例》,目前正在筹备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相关工作。
二、对《条例》学习的初步体会
当前,我们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党中央在这个关键时刻修订颁布《条例》,意义重大。
一是《条例》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和企业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科学回答了在新时代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重大课题。本次修订和颁布的《条例》,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指示和部署要求,政治考量很深、战略设计很远、制度安排很全,是新时代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基本遵循,为更好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落地生根、充满活力指明了方向。
二是《条例》体现了对我党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企业、农村、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各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回顾近一百年来我们党的历史,党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团结带领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与党始终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是密不可分的,《条例》的修订和颁布,既是对这一传统的延续,又充分吸收近年来我们党建设中的新理论、新实践和新成果,做到了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是我党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的一项有力举措。
三是《条例》为把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机关党组织是党的基层基础的重要一环,《条例》的修订和颁布,进一步从制度层面明确基层党组织的基本定位、工作原则、组织设置、职责要求、队伍建设等重要内容,对全面提升党的基层组织治理能力和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十分重要。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地完成党赋予工会的使命,就必须着力加强工会组织党的建设。我们将进一步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聚焦机关抓党建、抓好党建强机关、建强机关促发展。
三、贯彻落实《条例》的初步打算
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学习贯彻机关、国企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座谈会”精神,强化党组织主题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省总工会机关党组织建设,我们将做到“三个抓在手上”,聚焦“三个重点”,压实“三个责任”。
(一)突出政治引领,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抓在手上。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员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把推动政治建设抓在手上。拧紧党员干部的“思想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员干部政治上忠诚可靠。始终把健全制度机制抓在手上。把工会参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与加强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省总工会机关所有部门履行职责全过程。
(二)抓住关键重点,努力把机关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要聚焦中心工作谋发展。坚持机关党组织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围绕中心工作,引领各级党组织在推动党的工运事业发展中创先争优,把党的各种优势转化为破解业务工作难题的有效武器。要聚焦支部建设打基础。紧紧抓住支部这个“末梢神经”,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聚焦队伍建设严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办法。注重把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范畴,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主体作用,立足岗位作奉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强化责任担当,在机关党的建设上取得更大成效。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有针对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压实机关党委直接责任。聚焦党建主责主业,担当作为、发挥作用,增强“理直气壮抓党建、尽职尽责抓党建”的底气和魄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提升全面过硬。压实党支部书记具体责任。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带头人队伍,打造机关党建工作的“主心骨”。增强党支部书记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书记职责意识,引领他们认真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党员的职责。
基层党的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今天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把工会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强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作风,全面提高工会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放心、让职工群众满意的模范职工之家。
06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全面提高关区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昆明海关机关党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昆明海关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作个交流汇报。
一、前期学习贯彻情况
新修订的《条例》自去年12月印发施行以来,昆明海关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党委专门拟文下发通知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部署,在这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关党委带头学、基层组织全员学,通过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线上线下宣讲等多种形式,组织关区各级深入领会其精神,全面掌握其内容。同时,我们坚持把条例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与完成疫情防控重大任务结合起来,深入扎实学《条例》用《条例》。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从海关机构改革后的实际出发,决定撤销9个“二级机关党委”,由昆明海关直属机关党委直管关区7个机关党委、19个党总支和30个支部,压缩了管理层级,有效解决了一线党员队伍分散带来的管理难题。二是完善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根据海关党的领导体制改革部署,去年10月底,昆明海关党组改设党委。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批设立了28个隶属海关党委,并对干部选拔使用、考核奖惩等管理权限作了调整和下放,以适应新修订《条例》对于各级党组(党委)落实领导和管理职责的有关要求,更好地调动积极性、压实责任。三是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把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次重要契机,关区609名党员主动提交了请战书,各支部纷纷成立党员突击队,从总关机关抽调4批次147名党员和干部支援防控一线;7名关党委委员、2名一级巡视员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联防联控要求,严格做好口岸卫生检疫工作,坚决确保各类防控物资“零延时”通关。随着防控工作的推进,及时制定出台应对疫情影响促外贸稳增长23项措施,配套制定落实了激励关爱一线党员干部职工担当作为21项措施,以及在疫情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具体措施,还在防控一线“火线”发展党员3名。在近两个月的防控工作中,关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为完成好疫情防控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实保证。
二、对《条例》的学习认识
(一)《条例》的出台,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高度,为我们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绘制了设计“蓝图”、奠定了制度基础。《条例》以党章为根本依据,适应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紧紧围绕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对机关基层组织工作作了顶层设计、全面规范。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全会召开后1个月修订出台《条例》,也反映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我们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要求我们必须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落实、抓提升。
(二)新修订《条例》中,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地位更加凸显、要求更加明确,为我们抓好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政治建设是党中央最为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并把“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写入了《党章》。《条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做到“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等方面作了重点强调,并将有关要求融入到教育管理、党内监督、领导保障等各环节,特别是专门用一个章节(第四章)来阐述党的政治建设,彰现出了更高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也为我们在机关基层组织工作中,真正做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供了实践路径。
(三)《条例》进一步突出了“提升组织力”这个重点和“党支部建设”这一基础,为我们抓经常、严日常明确了抓手。《条例》运用大量的篇幅,对组织设置、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和监督、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领导和保障等制度性问题作了明确,提出了许多实用、管用的措施。比如,针对机关党建任务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要求适当增加党务干部;要求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使党内日常监督重点更突出;特别是在“领导和保障”方面,规定了党组(党委)的领导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等等。这些措施,为我们各层级抓基层组织工作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支持,确保了落脚点更精准、保障更有力、抓手更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总署党委、云南省委及省直机关工委各项任务部署,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连续10年被省直机关工委考核为“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始终保持了向上发展良好势头。对标对表,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关于党的领导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班子抓基层党建工作整体合力有待提升;二是基层党建发展不平衡、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特别是一些成立时间不长的支部作用发挥有差距、党建带头人想干不会干;三是从严治党形势不容乐观,党员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清廉海关建设仍面临很多挑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突出几方面重点,狠抓《条例》贯彻落实,全面提高关区基层党的建设质量。
(一)进一步抓好海关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政治建关,进一步突出海关的政治机关定位,突出垂直管理优势和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建设标准,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全面贯彻到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将提升政治建设能力作为提升组织力的重中之重,对照《条例》要求,对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领导、严明政治纪律、提高政治执行力、改进工作作风、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等重点任务,抓细、抓实、抓落地,确保取得成效。
(二)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完善各级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好“同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规定,进一步发挥海关党建工作垂直领导和属地管理两个优势。立足实际组织修订昆明海关基层党组织10项基本制度,向机关党建作人力、财力上的支持倾斜,确保管党治党各项责任落实。
(三)进一步统筹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始终从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入手,着力提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质量,重点要组织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严格风险岗位党员管控。针对干部管理权限调整下放的实际,加强对隶属海关党委指导,使基层党建、干部管理、一线执法工作得到同步加强,切实发挥好党建的引领作用。
文章来源:云南机关党建网,如椽巨笔(ruchuanjubi)整理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