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关键词
按优秀、合格、不合格3:6:1的比例进行排队、确定名次。按得分高低,优秀比例不得突破30。淘汰比例不得低于10%。
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论文、科研学术水平评价占总成绩的50%,答辩成绩占50%。答辩实行末位淘汰。
破格晋升教师高级职称者,答辩成绩须为优秀。
相关热词 : 四川晋升职称论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