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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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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分七个部分,共19条。主要有以下政策及创新措施:

重点一:3年基本完成所有系列评价标准修订

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着眼于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通过3年基本完成所有职称系列(专业)评价标准修订完善工作,5年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重点二:未设置正高的系列均设置正高级职称

完善职称制度体系:

☞ 横向上

适时调整、整合职称系列,优化专业设置,形成职称专业动态更新机制。

☞ 纵向上

打破“天花板”,未设置正高的系列均设置正高级职称,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 外部衔接上

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交叉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重点三:破解“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问题,外语和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着眼破解“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以及与外语、计算机与职称挂钩等问题,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体系,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厂房及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专业技术人才“凭实绩论英雄”。

☞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品质,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 科学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

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推行代表作制度,可将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作为职称评价依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外语方式水平评价。

☞ 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建立分类评价体系,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同领域人才评价侧重点各有不同,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实现“干什么、评什么”。

重点四:为人才松绑,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为人才松绑,进一步打破身份、档案、地域等限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港澳台和外籍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各类引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打破常规、简化手续,采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等方式开展不定期的特殊评审,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评审职称。

重点五: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

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强化职称竞聘上岗机制,强化聘后考核管理,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重点六:建立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

促进职称评审服务基层和脱贫攻坚,建立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行业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开展单独评审。

基层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时论文、科研成果等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鼓励我省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援藏援彝和到“四大片区”参加精准脱贫。

重点七:下放职称评审权

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州),在天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经开区、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高端产业发展集聚区等重点区域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

去年,我省向103所省属高校下放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明确由高校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自主建立评审机构、自主组织开展评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下一步,将继续推动科研院所、大型医院、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实施职称自主评审,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并加强监督。

重点八:简化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

健全职称公共服务体系,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打破地域、所有制、身份等限制,健全权利平等、条件平等和机会平等的职称评价服务体系,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

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及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化管理,实现职称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结果公示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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