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条件(不含体测要求)
1.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
结业条件(不含体测要求)
1.学生在学制内,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但所获学分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相差不超过20学分的;
2.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保留学籍),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但所获学分比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相差超过20学分的,应当延长学习年限;如不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可做永久结业处理:
①所选课程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数量和课程结构;
②参加了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③修够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
达不到永久结业条件的作退学处理。
3.因毕业实习或者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合格又不延长学习年限的,做永久结业处理。
(二)审核工作安排
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22年4月底,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初审(不含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体测)。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看“综合查询”中的“方案完成情况”,核对修读学分是否准确。
《毕业资格审核明细表》(见附件1)中的课程成绩统计至4月24日,如学分统计确实有误的,务必填写《问题反馈表》(见附件2),请辅导员老师汇总后于5月3日17:00前发至霍素彦办公系统邮箱。
第二阶段:
2022年5月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公布后,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完成毕业资格最终审核(含体测)并将审核结果公示1天。
(三)涉及的学籍异动
对象1:所获学分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相差不超过20学分的,可以申请结业或者延长学习年限;
对象2:所获学分比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相差超过20学分的,应当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者永久结业;
对象3: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者永久结业。
延长学习年限:
【要求】上述对象1、2中,应当延长学习年限、自愿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于5月3日17:00前办理相关手续。上述对象3中,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于6月3日17:00前办理相关手续。
永久结业:
【要求】上述对象2、3中的学生,须于5月3日17:00前提交《永久结业申请表》(见附件3)
相关热词 : 中国农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