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痛七年之痒”并不是危言耸听,这是许多家庭都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生活中不仅
处处有着诱惑,而且现在出轨的成本也很低,这也就造成了现在生活中有许多的出轨现象。那么出轨就真的可以不受到任何处罚吗?
在平时的工作中,有不少咨询对象问,另一方出轨是否是非法同居,如果我报警警察会不会处理?法院会不会判刑?等问题。首先我们要理清楚一点,违法不一定等于犯罪,比如离婚以后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是违法行为,但是却不构成犯罪。而非法同居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呢?
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夫妻关系,所有同居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果这种行为都认定为犯罪的话,那么估计拘留所都不够关。下面我们结合一个具体的案子来讲解一下。
肖女士和老公李先生结婚5年了,结婚的第三年肖女士就发现老公不对劲,不仅常常出差,而且经常晚上很多时候打不通电话,这引起了肖女士的怀疑。经过细心的观察,肖女士发现老公和一个徐姓女子联系密切。在肖女士的追问下,没想到李先生直接承认了,而且当时就和肖女士大吵了一顿,直接搬了出去。
肖女士原以为老公消了气就会回来,哪知道他现在直接明目张胆的和徐姓女子租房住在了一起,几番前去求情都不能将丈夫挽回,而且将肖女士的微信拉黑,电话也不能够打通了。就是为了不让肖女士找到他。
半年多过去了,肖女士实在是不能忍受这种折磨,每次出门都感觉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上个月丈夫李先生突然回家,表示自己醒悟了,要求肖女士原谅,并且表示要一起离开这个伤心地,换一个城市生活,当初为了骗肖女士签字。说卖房子的钱全部打到她卡上。但是房子以卖掉,丈夫就消失不见了,更别说卖房的钱了。百般无奈之下,肖女士来到律所咨询,问自己能否离婚,告她丈夫非法同居罪和重婚罪。
在我们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告诉肖女士,他丈夫的行为不能构成刑事犯罪,这种情况只有离婚处理。那么是不是肖女士的丈夫就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呢?在《婚姻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最后,通过起诉肖女士不仅追回了属于自己的财产,同时还获得了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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