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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生育期间,产假、津贴标准,女职工须知!

在职场上,要说女员工比男员工多了什么权益,最明显的就是在生育上面了,比如所有的员工都参与社保,其中就有生育保险,对女员工来说用处是最大的。根据我国《劳动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的女员工是受到特别保护的,有产检假、产假、哺乳假、生育津贴等等。

《婚姻法》规定:生育期间,产假、津贴标准,女职工须知

1、产前假

女员工自确认怀孕并在医院建档开始,每个月就有产检假,孕期7个月以下的,每个月有一天产检假;孕期8个月时,就有2天的产检假了;产检假是要计入劳动时间的,也就是说单位不能因为员工去产检就算其旷工或请假,不能因此扣工资。

2、产假

怀孕9个月以上的,当月可以有4天的产检假,但要此时产检假要计入总的休产假的时间了。在我国《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7条就明确规定了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在生育时难产的,将增加15天产假;若是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就应增加15天产假。这是法律规定,但实际上现在很多单位给予女员工的产假天数远远不止98天,有的单位产假甚至能够长达半年之久。

除此之外,员工怀孕4个月以内终止妊娠的,同样有15天产假;在怀孕满4个月后终止妊娠的,有42天产假。

3、哺乳期

在《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9条明确规定,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员工加班、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4、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不是说只发基本工资,按照法律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为:产假女员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来发放的;但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那么这笔生育津贴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了。

除了假期和生育津贴以外,三期内的女员工还有一些其他的劳动保障,例如说有规定当女职工属于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的时候,用人单位不得辞退、降薪、调岗等,即使是在这个时期内劳动合同到期了,依法也应当延期至员工产假结束,然后再看是否要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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