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意义一、凡以公司名义发生对外经济活动的事项,应签订经济合同。
二、除小额本地采购即购既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须采用统一的文本格式。有关合同的文书、图表、封样、传真件等附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取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签订书面合同。
四、经济合同签订前,须草拟合同条款,报部门领导核稿,并由公司法律顾问合规审查后,交由总经理审批签发。
五、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等价有偿的原则。
六、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又要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七、部门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两页以上,须加盖骑缝章。
九、合同正式签订后,原件应至少保留两份,其中一份交公司办公室统一备份、编号管理,另一份本部门建档管理。本部门需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金额、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月末须填写、提交“合同情况月报表”。
十、如有合同纠纷提出,应及时上报总经理。其中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阅。
十一、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标的;
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验标准和方式);
5.价款和酬金及支付方式;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变更或解除条件;
8.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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