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当前学术评价和管理的思考
作者 | 马军
教育部、科技部最近出台的《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在科教界引发广泛关注。
有个别青年老师发微信询问我,是不是今后相关单位就彻底取消了论文奖励,这种情况下还有必要写论文吗?
高校应进一步规范科研成果奖励额度
当前,在学科排名和ESI排名驱动下,绝大多数重点大学虽然不给研究人员发表的普通SCI论文奖励,但相关薪酬都隐含体现在岗位绩效里了。
如某985大学对教职人员的考核分为两种:第一种,对教职人员不要求任何科研成果,只要每年完成2门本科课程教学,没有教学事故就可以拿到对应的绩效N;第二种,对科研人员除了基本教学任务要求,还要求一定数量的研究生招生指标、科研经费到账和SCI论文。如果完成了对应任务,那么下发对应的绩效N+M(M>N);如果没完成,则在M里扣除对应的比例。
一些“四五流”大学则因为物以稀为贵,单篇普通SCI论文奖励1万到4万,这个的确是很可怕的。
对于多数的省属学校,管理层考虑到教师们的收入偏低下,为了鼓励搞基础研究的教师们教学科研兼顾,对于发表在SCI期刊的论文单篇奖励2000-5000元,这种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有人对此批评,比如1篇SCI/EI论文奖励4000元,10篇就是4万元,100篇就是40万元。但实际上,对于普通省属学校,课题组每年能产出5篇SCI论文的教师还是非常少的,很多人要疲于应付年底基本的科研考核,完成不了SCI/EI论文还得考虑折腾横向课题来对冲。
如果彻底否定了基本的论文奖励显然是不科学的,也无法区别从事科研活动与否的贡献。
从教学和科研的依赖关系来看,如果你没有基本的科研技能和科学素养,你拿什么指导学生?你又能给学生教什么?大学里也不需要那么多老师了,直接统一学校慕课就行了。
唯论文的极端特例要去除
如果在Nature、Science、Cell等大刊上发表了单篇论文就奖励教授职称和高额赏金,是一种极端行为。
此前不断有大学从国外挖人,把一些在大刊上发表论文的人直接以教授引进并广泛宣传。其实对这些人追踪观察一下,他们入职国内相关单位后是否还有持续的产出?这显然是有问题的。
职称的晋升应该遵循科学规范过程,对于这些前期在大刊发表了论文的研究人员,可以在科研经费上适当倾斜。
兑现的待遇如果远远超过了本校职工的基本待遇,会让广大教师寒心。所谓引进女婿气走儿,对引进的人员也会造成孤立,难以带动团队进步。
当前破除唯论文的可行之举
如我此前博文所说,我们一方面要经营好自己的品牌期刊,另一方面要约束和限制国家财政经费对外汇支付国外期刊出版费的额度。
科技部的文件下发得非常及时,提出2万元的限额非常好。
实际上,我们基层单位在2019年对教职人员提出了这个要求,希望师生能够本着节约精神,避免在国外掠夺性收费期刊发表论文,提醒老师们年度发表论文使用学科建设费用不能超过单篇2万元或者年度最多2篇付费期刊论文。
毕竟还有很多人经费不足呢。如果有多余的经费,在政策允许下要提高研究生的基本生活补贴。
对于经费支持和管理部门,在项目经费批准和结题验收中应该明确使用国家经费报销国外期刊出版费的额度,对于掠夺性期刊要进行预警。
对于不遵从经费支持部门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课题成员,要责成项目依托部门进行纠正和问责。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支持国内几大出版社的期刊。
对于基层管理部门,对课题组年度的科研论文进行统计的时候,如果有基本的绩效奖励也要设置额度,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对成果数量和质量比较好的课题组以经费资助的时候进行奖励,同时要求财务部门强化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这样,确保真正有志于科学研究的人有充足的经费,也避免极少数人为了一些不正当的绩效奖励来凑文章数量,给学术编辑和审稿人也带来工作负担。
同时,科技管理部门要对国内中文期刊进行全面整顿,网络安全部门要集中定位和屏蔽各种论文代写和售卖广告,对于非法的论文中介机构要以雷霆手段进行打击,全面清查和清除非法中文期刊。
财务部门和银行要对个人客户年度汇出外汇支付外刊论文版面费加强审核和额度限制。
我们坚信,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需要全体科研人员的努力,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升,要不断增加科研人员的待遇和水平,对科研队伍要强化管理、动态淘汰和分流,这样才有可能确保国家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抑制学术垄断,体现学术评价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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