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有档案吗?
当然有,在校的时候叫学籍档案,毕业了就叫人事档案。
二、档案重要吗?
1.招聘和录用: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2.选拔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3.政审和考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人才引进审查、公务员招录用审核、因公出国(境)政审,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员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为学校提供录取政审等。
4.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5.出具相关证明: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依据档案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三、档案里面都有什么材料?
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授予学历学位认证,硕士、博士相关材料,就业通知书,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毕业生报到证等。
四、毕业了,档案该如何保管?
根据毕业去向,由学校转到具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1.被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录用的:档案应转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保管。
2.到民企工作、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档案可转到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3.出国留学的:档案应转到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4.离校未就业的:档案可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到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五、档案如何转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等文件规定,个人不得自带档案,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通过邮政EMS专用渠道转递到具备档案保管权的机构。
如果个别学校将人事档案交给本人转递,毕业生必须尽快将密封的档案交给相应的档案保管机构,不能“私拆”和“私藏”,否则影响档案后续使用。
六、档案保管收费吗?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人事档案保管服务。
图源:摄图网七、如何查询档案保管情况?
档案存放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可以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电话咨询或网站查询。
八、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有哪些?
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4.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6.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7.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九、报到证如何处理?
报到证又叫派遣证、通知书,一式两联,上联是蓝色(研究生为粉红色),下联是白色,叫“通知书”。毕业生须携带报到证去单位报到,报到单位就是你人事档案存放的地方。
十、改派手续如何办理?
毕业两年内,已派遣(即已有报到证)需更改派遣单位且未申请过解约及改派的学生,须带原《报到证》、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等,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具体请咨询毕业学校)
十一、党组织关系如何转移?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出国留学的: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十二、户口该落在哪里?
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可将户口落在自有房产或直系亲属房产名下。暂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条件时,可将户口落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街道公共集体户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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